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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十八章孙子,还认识你爷爷不?  (第1/2页)
    第十八章 孙子,还认识你爷爷不?    第十八章:孙子,还认识你爷爷不?    不听不知道,一听吓一跳。    唐大志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的儿子竟然就是今天采访的对象。那个同事嘴里的妖孽诗人。    他彻底地凌乱了。    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,既便是现在,唐大志依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。    唐大志下一秒,就想起自己老婆还不知道这个消息,于是急忙拿出手机,给古明月打起了电话。    “老婆,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天大的好消息,咱们的儿子成诗人了。”    “你别逗我,今天不是愚人节!”    “我是说真的,我们公司今天那个诗人面对面专题采访,这就是采访的咱儿子!”唐大志一本正经地说道。    “什么,你说什么?”    “真的,我说的是真的。你不信,上网查查。哦对了,儿子的艺名叫唐唐。”    ----    周明,是圈子里很有名气的星探,平日里除了深入群众之外,还经常以各种身份在网络上留下足迹。    此时此刻的他,正在新易微博上随意地浏览信息。    突然间,他被一条消息吸引住了。    “唐粉们,天大消息天大的消息啊,唐唐不仅会写诗,还写了首回忆青春的歌,而且唱地也非常好。强力推荐---附上链接《致青春》”    周明眨了眨眼睛,喃喃地说道:“这个唐唐是什么人?似乎最近新易微博上,有许多关于他的信息。”    带着这样的疑问,周明在千度搜索引擎里抛入了唐唐,随即按下了回车键。    不看不知道,一看跳三跳!    “特么的,这都可以,人才啊,诗词界的人才啊。”    一番感慨以后,周明又打开了一个链接,随即进入了米酷视频网。    十分钟以后。    周明整个人如同疯掉了般。    “天纵奇才啊。又能写诗又能唱歌,而且这首《致青春》,堪称神作啊。这首歌必火,必火啊!”随即,周明就拿出手机,熟练地拨了个电话号。    “老罗,有了,有了!”    罗素,被人称为金牌作词人,跟周明的关系就差穿同一条裤子了。    “有什么了?难不成,你把哪个小明星的肚子搞大了?”罗素没好气地说道。    “你大爷,你前几天不是一直在跟老子说,要写一首关于青春主题的歌曲吗。有了,有了。简直堪称神作啊!”罗素闻言,一个机灵,急急地问道:“你在哪儿?我马上过去,特么的,这两天我都快疯了,还是写不出来。”    -----    米耀天办公室内!    “米总,好消息啊,好消息!截止到目前为止,咱们网站的日访问量,已经突破了五百万了。而且短短的两个小时,新注册用户超过了十万…”    米耀天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的女儿魅力竟然这么大。当然了,其实他心里更清楚,这魅力更大的在于唐宋。    “我就说嘛,我未来的女婿,肯定差不了!”在心里,米耀天已经把唐宋当成自己的准女婿了。    “告诉技术部门,把诗人面对面这次专访,在网站首页上疯狂推荐。还有,再请点水军,让他们疯狂炒《致青春》这首歌。”    米耀天斩钉截铁般地说道。    米耀天这么做,目的很明确。那就是把这首歌炒起来,然后自然而然地,会有无数歌迷来自己的网站,到时候网站的流量肯定直线上升。    当然了,他之所以让人炒这首歌,那还因为,这首歌把他唱哭了。    堪称催泪神曲。    在华夏国,有很多凭借着一首金曲火起来的明星,这一点米耀天心里很清楚。“啊?米总,这有必要吗?”秘书很不解。    “哪那么多费话,让你去就去!”米耀天怒道。    ----    周日上午!    唐宋这两天很烦,他严重怀疑那个叫周明的男人是不是疯子,竟然一天到头的缠着自己,他大爷的!    这不,他的手机又响了。    不用说,肯定又是他打的。    另一头,周明跟罗素急地都快成热锅上的蚂蚁了。    “怎么办?还不接吗?”罗素身为金牌作词人,这首《致青春》,它的商业价值有多大,心里比谁都清楚。    “看来,应该拿出我的必杀技了!”周明目光一横,一字一字地说道“否则的话,这样的人才若是被别人抢走了,那我会后悔一辈子的!”    快到中午饭点了,古明月看了看表,决定今天出去吃。这两天她的心情别提多高兴了。    自己儿子的巨匠梦,原来并不是白日梦!    妖孽诗人!    这称呼多霸气啊!    “唐唐,咱们今天出去吃大餐!”没办法,现在古明月都不叫儿子了,直接叫唐唐。    唐宋也没办法,只好任其随意叫了。    “大餐?真的假的?妈,你别逗我啊?”    康宜德,是魔都的一家老店,历经百年而不衰,其独特的招牌菜,可谓名扬半个魔都。尽管其每人最终消费在388元,但是,依然每天爆满。    既然来吃大餐,唐宋一家人自然首选这康宜德了。狠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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